部分公寓大厦管委會有禁養嘉義法拍規定,對飼主居住問題影響甚大。對此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提案修法,立法院日前協商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》部分條文,擬刪除不得飼養嘉義法拍規定,對此朝野已有共識,未來社區不得規定禁養嘉義法拍。
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也參與協商,並表示,去年9月曾召集縣市政府討論這個問題,當時縣市政府都沒有反對,內政部提議,將現行法修正為「住戶飼養動物,不得妨礙公共衛生、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。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,不得禁止飼養嘉義法拍」。至於動物與寵物的定義,則依《動物保護法》認定。
王育敏主張貓狗是嘉義法拍也是伴侶,台灣家貓、家犬高達232萬隻,現行法卻賦予住戶得以規約禁止社區養寵物,因此提議修法,要求管委會不得以規約禁止飼養嘉義法拍,以維護嘉義法拍居住權益。
雖有民眾質疑,開放社區養嘉義法拍可能會造成公寓髒亂問題,對此王育敏回應,雖開放民眾飼養寵物,但寵物進入公共區域,仍然社區管委會規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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